四技二專(高中生申請入學)推薦甄試應考須知(95學年度)
壹.申請標準: 1.在校成績學業平均成績75分(含)以上 2.操性平均成績3級分(含)以上 (應屆畢業生計算至高三上學期) 貳.書面資料及面試審查標準: 一、書面資料審查繳交資料 1.1000字以內之自傳(成長背景、求學經歷、學習規劃、社團參與、及專長培養等) 2.學測成績 3.歷年學業成績 4.操性平均成績 5.學術作品、設計作品等 6.證照、檢定合格證書、結訓證書等
二、書面資料審查標準
項 目 | 配 分 | 評 分 參 考 |
學習能力 | 50分 | 1000字以內之自傳。如成長背景、求學經歷、學習規劃、生涯規劃、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。 |
專業能力 | 25分 | 學測成績、歷年學業成績、操性平均成績、學術作品、設計作品等。 |
專業專長 | 25分 | 證照、檢定合格證明、結訓證明等。 |
三、面試評分標準
項 目 | 配 分 | 評 分 參 考 | |
專業知識 (50分) | 旅運專業 知識 | 25分 | 觀光旅遊領域之專業知識。 |
邏輯思考 能力 | 25分 | 思考之完整、邏輯、及條理等。 | |
儀態 整體表現 (50分) | 語文表達 能力 | 25分 | 口語清晰、溝通應對技巧、時間之掌握等。 |
發展潛力 | 25分 | 自信、儀態、未來計劃、及就讀意願等。 |
叁.計分比例:
項目 | 比例 |
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| 40% |
書面審查資料成績 | 10% |
面試成績 | 50% |
※推薦甄選各項相關規定以聯合甄選委員會公佈為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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